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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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279台 |
投标截止: | 2018-09-20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风机 |
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181008-2319-12102-B1
2.项目内容:风机279台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11月30日、项目现场指定地点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卖方应是产品制造商 2.卖方投标的产品制造商应具有所投产品的制造资质,并具有至少五年以上同类设备的制造经验。 3.卖方投标产品应具生产许可证及相同型号产品的国检报告,消防风机需提供公安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出具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防爆风机需提供防爆生产许可证,及整机防爆合格证。 4.除非经买方批准,卖方投标产品应完全依照本规格书、数据表及其它相关文件的要求。本技术规格书中的任何遗漏都不能作为解脱卖方责任的依据,所有改动应提交给买方批准。 5.供货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设备/材料清单,随机备件、开工备件 6.卖方保证满足需方提出的风机性能设计参数,并能在规定环境下长期安全运行。 7.卖方的风机、消防风机及防爆风机的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消防认证等 8.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号、设备名称、设备位号或系统号的供货清单。 9.与本询价书的要求存在偏差及所作改动的技术建议和详细说明,并填写偏差表供买方批准。 10.对附件“风机数据表”的技术反馈,数据表中所有的要求卖方填写的内容必须填写,要求反馈具体参数的项应注明设备实际性能参数,不能简单的回复“满足”或“符合”。数据表所有要求卖方反馈的项要求以手写或其他能与买方文字相区别的方式填写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5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9月14日8:00时至2018年9月20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4.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5.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在线上传至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存入U盘,用信封单独密封,与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同递交至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使用中国石化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制作完成后制作工具自动生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打印版本(纸质版投标文件首页加盖公司公章)。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10月19日09:00时。
开标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南竹竿胡同1号朝阳门SOHO9层910/911,地铁2号线、6号线朝阳门地铁口G出口。不接受 邮寄的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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