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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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 | 2018-09-30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挖掘机、起重机、叉车、洒水车、推土机、压路机 |
第一条 工程概况
欢迎广大供应商前来投标
第二条 工程招标范围
工程施工机械租赁的供应。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租赁方式 | 备注 |
1 | (租)履带式挖掘机 | 60型至360型 | 包月、台班 | |
2 | (租)汽车起重机 | 12吨至300吨 | 包月、台班 | |
3 | (租)平板车 | 6.2米至17.5米 | 包月、台班 | |
4 | (租)装载机 | 30型、50型 | 包月、台班 | |
5 | (租)洒水车 | 10吨 | 包月、台班 | |
6 | (租)叉车 | 3吨-10吨 | 包月、台班 | |
7 | (租)推土机 | SD160 | 台班 | |
8 | (租)压路机 | 5T至20T | 台班 | |
9 | ... |
注:具体型号、租期、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条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供方提供的各种机械,质量必须符合《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技术标准和验收要求,并提供相应施工机械的合格证、检测报告等,供方必须负责协助需方需要的所有竣工验收等手续及合格证件的办理,配合需方满足工程管理相关部门的验收要求。所有机械设备排放、噪声等必须满足北京市环保要求,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损失由供方负责。质保期为自施工机械到现场验收合格之日起至退场之日止,在质保期内对所供机械设备质量负责,若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供方负责,并赔偿给需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第四条 投标单位资格
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并具有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相应投标机械设备租赁供应能力、运输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社会信誉,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附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五条 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发布期内在网址的招标平台进行注册、登陆、报名。注册时请务必填全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其中资料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证代码、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资质证书、三体系证书等有关公司资料,进行网络注册认证,经招标方初步评审后参与线上投标报价。
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单位,在公告期结束后,在招标网址 招标平台登陆后下载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第六条 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详细地制作投标文件。字迹要端正清楚,如有修改应加盖负责人印签。投标文件一式二份。
同时在的招标平台进行报价,上传签字盖章的报价单及电子版的投标文件。
第七条 投送标书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按照招标方要求的投标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在网上进行报价,并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Word格式)、报价单(签字盖章,JPG或PDF格式)、承诺函(签字盖章,JPG或PDF格式),直接保存提交。
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开标前由投标方送达至北京市朝阳区东风南路与星火东路交叉路口天地众大院内中铁建设星火站项目部,收件人:李云召,联系电话:15901195771。招标方不再单独组织召开开标会议。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盖章、密封及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在网上投标或线上线下投标不一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第八条 投标书
本招标文件附有投标书,投标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未经签章者标书无效。
第九条 开标与评标
基础设施事业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标。根据投标单位标书中的报价、施工组织设计安排、技术组织措施等的合理性,并考虑投标单位施工经验、社会信誉、资金能力等因素进行全面的综合评定确定中标单位。并不一定选取最低标,即招标单位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投标单位中标。但价格将是招标者考虑的重要因素。
开标后,招标单位认为必要时可选择报价排名靠前的投标单位进行多次报价并进行考察,最终约请符合要求报价排名靠前投标单位负责人(或其指派的授权人)进一步阐明标书的主要内容和提供投标价的分析资料,并削减或纠正标书中不合理部分的问题进行洽谈,同意后投标单位应补充书面许诺,以便定标参考。
评标和定标工作不邀请投标单位参加。投标单位就评标工作提出的问题和意见,招标单位不作答复。
本次招标设定标底及拦标价,若全部投标人都未达到招标人标底及拦标价要求,本次招标作废。
第十条 签订合同
定标后,以电话形式通知中标单位,中标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在通知规定时间内委派人与招标单位洽谈签订施工合同。
招标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是一个整体。签订合同时,除第二部分《合同主要条款》必须纳入外,其他部分有关条款必要时亦可纳入。
第十一条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单位如发现招标文件中有互相矛盾,或认为意义含混不清时,应在48小时内向招标单位提出要求解释。
第十二条 纪律
在招投标活动中,不得营私舞弊,弄虚作假,如违反要追究有关单位和当事人责任。
第十三条 无效标书
(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未密封的投标文件或密封不完整的。
(3)未按规定签字盖章的。
(4)主要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代表未按规定提交身份证明文件及其它授权文件的。
(6)投标主要内容、格式明显与招标文件规定不符的。
(7)投标承诺书未按规定填写的。
(8)投标文件存在严重技术缺陷或投标价格明显远离合理价格区间的。
(9)投标文件出现雷同的。
(10)如果发现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有重大偏离的。
(11)未在 招标平台投标的(未网页报价、未上传报价单(签字盖章),未上传电子版标书)。
(12)未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
(13)报名的投标方与参加投标的投标方发生实质性变更的。
(14)投标方递交两份或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未声明哪一份有效的。
(15)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招标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基础设施事业部
物资联系人 :刘军 18510511370,李云召(项目部)15901195771
项目部技术联系人:潘卫东 13581748732
基础设施事业部纪监办: 010-5188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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