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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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293万元 |
投标截止: | 2018-11-13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X射线荧光光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
检测仪器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784-201811-8765030-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检测仪器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939,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检测仪器项目一批。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X射线荧光光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其余设备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本国产品是指不需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已在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内的产品)。本项目招标控制价2939000元。
(2)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中的核心产品为X射线荧光光谱仪、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同一品牌的核心产品可有多家投标人参与竞争,但只作为一个投标人计算。(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
(3)交货期:合同签订并生效后60个日历日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及验收。
(4)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是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信誉;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8年11月07日 至 2018年11月1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江门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27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十、开标时间:2018年11月27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江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鹤山分中心开标会议4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35号一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 年 11 月 07 日 至 2018 年 11 月 1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欧阳先生 | 联系电话:0750-8810930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余先生 | 联系电话:0750-8801283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鹤山市沙坪新城路612号 |
联系人:欧阳杰 | 联系电话:0750-8810930 |
传真:0750-8995861 | 邮编:529700 |
(三)采购人:鹤山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 地址:鹤山市沙坪镇文明路76号之十六 |
联系人:薛秀珍 | 联系电话:0750-8801283 |
传真:0750-8890076 | 邮编:529700 |
发布人:广东伟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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