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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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 | 2019-01-09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洒水车、皮卡车、平地机、洗扫车 |
根据批的采购计划,对其所需相关货物及服务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洒水车、皮卡车、平地机、洗扫车采购。
项目编号:XAZC-QGXDXA20181112
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内容:本次公开招标共分3个项目包。1包:洒水车1辆,2包:皮卡车2辆,3包:平地机1辆 (具体技术规格、参数等详见附件)。
服务包括运输、调试、检验、使用培训以及售后服务等全部相关服务工作。
中标公示后10日之内供货安装完毕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项目预算:1包:265000元,2包:249600元;3包:510000元(超过此限价的将被拒绝投标)
投标人的资格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则须提交的营业执照上具有社会信用代码)证件齐备、合格有效。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2017 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认定后的财务审计报告)。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能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凭证的证明。
投标人必须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且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刑事案件-“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材料(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接受本招标项目进行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他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害关系的投标人。
(七)各供应商可同时针对本次招标中的 3个标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包。
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当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进行主体登陆-供应商(用户类型勾选“供应商(政府采购)”一项)-网员注册。具体操作参见《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投标人办事指南—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主体资格注册指南》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9年1月3日至2019年1月9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登录咸安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区电子交易平台”,下同),明确所投项目或包号,通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区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申请将被拒绝。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715-8909956。
投标定标事项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1月24日8:30时前。开标时间2019年1月24日8:30时整。
、递交文件地点:咸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咸安分中心2号开标室(咸安区浮山办事处青龙路青龙大厦一单元三楼)。
六、相关联系方式
、咸安区公路管理局养护中心联系人:陈站长 联系电话:13387171918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贺胜路与长塘顾巷交汇处西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李 悦、吕亚南 电话/传真:13797796298、 15271290768
地 址:咸安区金桂路149号(金桂明珠一栋一单元三楼)
、咸宁市咸安区政府采购办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传真:0715-8312815
地 址:咸宁市咸安区金桂路99号财政局办公楼201室
湖北新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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