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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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 | 2019-01-14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污水处理设备 |
一、招标编号:DF0020SB19RC-0016
二、招标内容:工厂污水处理设备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月内货到用户指定现场。。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提供信用承诺: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黑名单,没有行政处罚记录;
3、投标人须获得合格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系统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投标时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涉及以下7项中至少1项:
①环保工程;
②水处理工程;
③环保设备;
④水处理设备;
⑤环保技术开发服务;
⑥工程环保设施施工;
⑦环境保护机械;投标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 投标人需具备至少2项业绩,此2项业绩需同时满足以下5项要求:污水处理或回用水处理设备,含新建、改建、扩建;合同签订日期自2010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合同甲方必须为汽车生产企业;每项业绩合同金额≥700万元人民币,2项业绩合同总金额≥1600万元人民币;每项业绩的处理能力≥60 m3/h,2项业绩总处理能力≥160 m3/h。投标时提供此2项业绩的合同全文复印件(敏感信息可做隐蔽处理)以及关于污水处理能力部分的技术协议复印件。
*五、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湖北武汉
交货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军山街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乘用车工厂内
收货单位: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货款结算办法:
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买方(东风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卖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预付款;
2)货物到达用户指定现场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5%的货款;
3)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货款;
4)终验收合格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15%的货款;
5)质保期满后,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余款。
6)本项目需全额开具16%增值税发票,在终验收时提供。
7)以上2-3项货款可按实际情况合并,于货物安装调试完成后一次性支付65%。
八、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1月9日9:00至2019年1月14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
九、招标文件下载:
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招投标交易中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缴纳招标文件的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9年1月3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方式:
1.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成功上传,以东风电子招投标系统回复的《电子投标书接收回执单》作为确认已上传并被成功接收的依据。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其书面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 书面投标文件递交:招标人(招标机构)只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的书面投标文件。未成功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其书面投标文件也将被拒收。
3. 书面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大道12号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采购总部1楼2号会议室
十三、开标地点: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大道12号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采购总部1楼2号会议室
*十四、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小于投标总报价的1.5%。
十五、标书费用:1000元人民币/套
收款单位: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东风 (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蔡萌超
邮政编码:510800
电 话:(020)36801081
传 真:(020)368786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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