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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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40万元 |
投标截止: | 2018-06-11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供货期限 | 最高限价(元) | 简要技术指标 |
1 | 食堂集中采购项目 | 烹饪 | 1批 | 1年 | 400000 | 蔬菜、大米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企业(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A、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承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B、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①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②承诺具有全年无休、全天候供货能力和售后服务能力,能及时退货、换货。C、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D、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报价。须提供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3)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人代表和投标代表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合格的投标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6月04日 08:30 至 2018年06月11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至我司办理的,须至我司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异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者须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本公告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参加的投标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和公司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送至(或电子邮箱zhixinnd@163.com)本公司购买标书地点(节假日期间请将报名函发送至本招标文件指定电子信箱)。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5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25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标书购买费及招标服务费专户: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宁德东侨支行;
账 号:1407700409008088205;
开户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
2、投标保证金专户:
户 名: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光大银行福州市杨桥支行
帐 号:087739120100304037933
3、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项目名称:食堂集中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ND-2018-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若滨、丁双双
项目联系电话:0593-2937168、0591-87616211-8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宁德高速公路支队
地址:宁德市
联系方式:林警官/199593387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智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林若滨、丁双双、0593-2937168、0591-87616211-806、zhixinnd@163.com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东侨开发区九龙商城4号楼5层(驿景酒店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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