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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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 | 2019-04-13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汽油、柴油 |
项目编号:AKJWD-2019-07
一、招标条件
汽车用油采购项目。
资金来源为单位成本资金,资金已落实 。
项目具备招标条件。
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
包件号 | 项目名称 | 产品明细 | 规格型号 | 单位 | 估算数量 |
1 | 生产汽车用油采购 | 汽油 | 92# | 升 | 20400 |
柴油 | 0# | 升 | 64600 |
备注:1.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2.以上数量仅作为本次招标项目参考,不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具有有效的《成品油批发及零售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资格证书。
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4月9日至2019年4月13日18:00(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文件。
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最下方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投标人将报名表及相关资质文件扫描件发送至akjwdzhb@163.com邮箱,或书面递交至报名地点。
联系人:祁工,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915-2228021。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
3.招标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按照短信提供的网址及认证码下载商务谈判文件。(报名通过后,如无法下载,请联系电话:0915-2228021)。
4.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次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5.投标人报名后无故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将不再接受其参与该项目二次竞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于2019年4月23日15:00:00在安康机务段机关楼四楼评标室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23日15:00:00分。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915-2228021。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其他说明
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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