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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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 | 2019-04-22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空压机 |
空气压缩机项目实行招标采购。
一、招标编号:DF0020SB19BF-0174
二、招标内容:更换两台空气压缩机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个自然日内完成交货。
*四、资质要求:
4.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4.2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若注册资金为其他币种,以验资报告折算的人民币金额为准),以营业执照为准。
4.3投标时需提供所投品牌空压机组、冷干机组及过滤器原厂家的授权证明文件。
4.4设备安装厂家具有国家行政监督部门颁发的GC3级及以上压力管道安装资质,近5年(2014年1月至今)具有机电设备安装项目实施经验,投标时提供设备安装厂家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至少2个相应项目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项目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以及合同关键页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元。
*五、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法采用 资格后审 。
七、交货方式及地点:
运输方式:由投标人自行确定(包装费、运输费及保险费,包含在投标总价中)
到 站:广州
交货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广本路111号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收货单位: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
八、货款结算办法:货款及运输费用等由甲方(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与乙方(中标方)直接结算,具体结算办法如下:各项付款用人民币结算;付款方式:电汇或甲方认为合适的方式;各期款项将根据以下条件支付:
8.1 本合同生效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预付款。
8.2 本合同规定的预验收完毕(即甲、乙双方代表在预验收证明上签字)后,甲方凭《固定资产验收单-预验收》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实际金额以甲方结算为准)。
8.3 本合同规定的终验收完毕(即所有遗留项目解决完毕,甲、乙双方代表在验收证明上签字)后,甲方凭《固定资产验收单-终验收》和乙方出具之合同总价发票在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实际金额以甲方结算为准)。
8.4 本合同规定的保修期(质保期)届满后3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实际金额以甲方结算为准)。
九、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9年4月17日9时00分至2019年4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十、招标文件购买(可根据潜在投标人的要求邮寄或发电子版)地点:广州市花都区风神大道12号东风日产乘用车公司采购总部1楼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室。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二、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广本路111号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综合楼105室。
十三、开标时间:2019年5月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十四、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横沙广本路111号东风本田发动机有限公司综合楼105室
十五、联系人: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吴梦园
邮政编码: 510800
电话: (020)36801080
传真: (020)36878668
*十六、投标保证金:金额不小于投标总报价的1.5%。
十七、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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