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
招标金额: | 1台 |
投标截止: | 2019-06-02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防爆叉车 |
本招标项目公司防爆叉车1台招标。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防爆内燃平衡重式叉车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标段(包)编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元) | 备注 |
---|---|---|---|---|---|---|---|---|
C1100000096006062001001 | 物资采购公司防爆叉车1台 | 1.000 | 台 | 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500.00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能够提供国家级相关车辆检验报告,制造商具有特种设备许可证,提供相关材料,可办理运营牌照,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资质,/业绩,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允许代理商投标。
代理商投标要求: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 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详见电子化招标平台相关说明)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5月28日 23时59分00秒至2019年06月02日 23时5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3 投标人应在平台上进行注册并购买数字证书,然后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06月19日 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兵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此时间前现场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2 递交单独密封的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盘锦公路港山西协诚招标公司驻东北办事处电子评标室。。
5.3 投标人递交的纸质版文件仅作为资料归档使用,如果开标现场平台软件无法获取、解密投标人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则认为此次投标无效,不再使用纸质版投标文件参与评标。
招标人:北方华锦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红旗大街
邮编:
联系人:姜丽荣
电话:15004272932
传真:04275855612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协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八号四层430
邮编:
联系人:高士明
电话:13897902841
传真:01068964890
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实时接收招标信息
(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支付后即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