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
招标金额: | 120吨 |
投标截止: | 2018-06-28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润滑剂 |
1. 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招标编号:CSIEZB180203126。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润滑剂等的供货、运输及相关服务。(具体标包划分、交货时间、交货地点及物资名称、型号等技术参数见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涉及重大诉讼案件;
(3)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专业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若是制造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投标人若是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连续三年(2013-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5)投标人须提供至少3份2014年至今连续三年所投产品聚甲醛行业销售业绩(代理商可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商的业绩)。所提供的业绩包含(可部分包含)招标清单内货物(要求的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的封面、清单、签字盖章页)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同一品牌的制造商和其授权代理商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21日上午09时至2018年06月28日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完成注册后才可购买招标文件;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需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司公章的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在 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7室完成注册后在国华投资大厦608室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卖:
网上购标:请登录神华招标网,上传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后,提交购标申请;申请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快捷支付、企业网银或者个人网银电子支付标书款(备注:网上售标具体操作方式请参见神华招标网首页右侧下方“常见问题”栏目的《投标人如何购买标书》或投标人业务系统帮助中心中下载的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务必于购标申请通过后72小时内完成付款操作,否则无法完成缴费流程,将导致无法购买招标文件,后果自负。投标人购标时,需要登记或变更准确的发票信息和邮寄地址,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将根据投标人在招标网上的登记信息统一开具并邮寄发票。如因登记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购买招标文件成功后请登录神华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
关于支付方式的说明见本章附件一。
4.3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关于网上购标及支付方式的说明
为了降低投标成本,提高交费的便捷性,加快保证金的退还速度,我司于2016年9月1日对费用支付方式进行升级。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内容
1、资格预审文件费、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继续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同时增加了储蓄卡和信用卡快捷支付方式付款,并调整了个人网银及企业网银支持银行。支持的银行以系统实际为准,且会根据业务需要随时调整,恕不另行通知。
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是 “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2、图纸押金、投标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不再支持电子支付方式交费,而是改为支持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交费时,收款账户名是“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款账号是订单中生成的账号。出现以下任意一种情况,所汇钱款将被原路退回至付款账户:
1) 付款到除订单中显示账号之外的其它账号的;
2) 付款账户名与订单中记录的交款人不一致的;
3) 付款金额与订单金额不一致的;
4) 到账时间晚于订单最迟支付时间的;
5) 订单或者其中某笔费用已被部分或全部支付的;
6) 订单已被撤销的;
7) 所投项目或包已经终止的;
(二)进行支付的前提
1、投标人必须在神华招标网注册并通过审核;
2、选择企业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企业网银,并开通B2B支付功能。
3、选择个人网银支付的,需在支付平台支持的银行成功开通个人网银。
(三)支付操作步骤
1、投标人访问神华招标网;
2、点击“投标人登录”,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登录”;
3、登录系统后,点击“交易管理”菜单下的“我的费用”子菜单;
4、在待交费列表中选择参与项目所对应的费用,并点击列表最右侧的“加入购物车”按钮;
5、选完所有希望交纳的费用之后,点击橘色购物车图标,在打开的页面中录入发票及邮寄地址,然后点击“生成订单”按钮;
6、在系统显示的订单列表中,选择一个订单,点击右侧的图标支付订单。然后按照提示选择支付方式并完成支付。对于允许下载招标文件的项目,成功支付后可以立刻下载招标文件;
具体操作步骤,详见操作手册。请登录系统后在“帮助中心”中下载操作手册。
(四)其他事项
为了确保资金安全,谨防钓鱼网站,请注意以下事项:
1、神华招标网的网址开头。其他均为非法仿冒;
2、点击“支付”按钮后,跳转到的收银台界面地址开头的网址,其他均为非法冒;
3、我司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收款,因此在付款银行的订单中,商户名称可能为“连连银通电子支付有限公司”、“上海盛付通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迅付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北京金科信安科技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或者“中金支付有限公司(客户备付金)”之一,其他均为非法仿冒。若有备注,则应为“代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收费”。
4、技术支持电话:010-58131370。
(五)投标保证金
1、交纳。投标人可从任意一家银行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费。具体支付方式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后附说明中“支付方式”的说明。
2、退还。
投标保证金最迟将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需在系统中进行合同备案),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交纳及退还不再提供收据。投标保证金只能退还到原汇款人。
说明:如中标人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抵扣本包”或“抵扣本项目所有包”,则系统将自动抵扣中标服务费,若有余额将被原路退还至原付款账户;如投标人交纳保证金时“抵扣中标服务费方式”选为“不允许抵扣”,或者保证金金额不足以抵扣中标服务费的,将暂停退还保证金,待中标服务费成功交纳之后,再退还保证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16日09:00,地点为北京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6-5会议室。开标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同一地点公开进行。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神华物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神华大厦C座(洲际大厦)五层
邮 编:100011
联系人:郭雅娟
电 话:010-57336363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02
邮 编:100007
联系人:陈劼
电 话:010-58134664
传 真:010-58132371
电子邮箱:13707509@shenhua.cc
网 址:www.shenhuabidding.com.cn
附表:招标货物一览表
包次号 | 包内序号 | 物料编码 | 物料描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交货地址 | 交货期 | 备注 |
1 | 1-1 | 11520976 | 润滑剂\C40H76N2O4 分子量621 粒径200目\聚甲醛合成装置 | 120 | 吨 | 神宁集团物资公司煤化工物资工厂 | 20181015 | 具体技术要求见第五章 |
备注:交货时间为货物到达现场的时间
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实时接收招标信息
(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支付后即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