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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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1500万条 |
投标截止: | 2018-06-29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编织袋 |
本招标项目 公司编织袋采购;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编织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产品为40公斤、50公斤复合塑料编织袋白色、黄色,年需用编织袋约为:1500万条/年(注:40公斤约1200万条/年,50公斤约300万条/年,最终以招标方使用为准)。
2.2招标范围及要求: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编织袋 | 1000*600mm | 条 | 3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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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编织袋 | 980*560mm | 条 | 1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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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2、发现任何与投标方的质量保证文件不符的操作而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投标方必须及时修正质量保证程序进行生产。投标方对所提供的产品须保质、保量并按时供货,对不符合要求的产品必须无偿包退、包换。
3.1 资格要求:
3.1.1投标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有效的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税务登记证(如三证合一则不需要),且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1.3 本项目投标人须为编织袋生产商,本项目不接受经销商及联合体等非生产单位投标报价。
潜在投标人成功注册成为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正式用户后,按下列要求可以获取招标文件:
4.1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必须电汇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将电汇凭证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以附件形式上传至系统,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平台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下载招标文件时,即视为招标文件己经售出。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恕不退款。
4.2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填写的信息务必保证:
(a)购买招标文件人必须是投标人。
(b)填写的保证金账户和账号信息必须是投标人基本账户的真实信息,此信息将作为收取及退回保证金时使用,由于投标人填写错误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及时收取及退回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不得以个人名义电汇投标保证金。
(c)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必须是本次开标仪式前与评标期间的正式联系人,所有的澄清将通知此联系人。
4.3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年6月22日09:00,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年6月29日17:00。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4.4招标文件费用汇至我方标书费账户(开户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济南解放路支行,银行帐户:219508316783)。此帐户为标书费帐户,不接收投标保证金交纳。
5.1投标文件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提供的“兖矿投标客户端制作系统”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
5.2投标文件上传
5.2.1通过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间在开标时间截止前均可上传(上传投标文件之前必须先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将电汇底单上传,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投标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与国家授时中心保持一致)。本项目允许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通过远程方式对投标文件进行开标解密。
5.2.2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不予受理。
5.3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8年7月13日上午15:00(北京时间)。
5.4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兖矿集团有限公司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5.5本项目采用全电子化招标,要求投标人代表须用CA数字认证证书锁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启其开标一览表。
5.6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保持随时在线状态,否则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代理单位: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兖矿新疆能化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联系人:郭忠海
办公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06号201东半层 联系电话:0991-0991-3337557
联 系 人:仲光凯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野马大厦7F
联系电话:15966662342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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