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POWERCHINA-0105-18153
一、招标条件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2、招标范围:工程项目部所需钢材。
3、采购数量:详见下表
材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热轧光圆钢筋 (高线) | HPB300 Φ6.5 | 吨 | 50 | 广州市黄浦区深涌流域等黑臭河涌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工地 |
热轧光圆钢筋 (高线) | HPB300Φ8 | 吨 | 100 | |
热轧光圆钢筋 (高线) | HPB300Φ10 | 吨 | 100 | |
热轧光圆钢筋 | HPB300Φ12 | 吨 | 100 | |
热轧光圆钢筋 (高线) | HPB300Φ14 | 吨 | 100 | |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EΦ10 | 吨 | 100 | |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EΦ12 | 吨 | 300 | |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EΦ14 | 吨 | 200 | |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EΦ16 | 吨 | 150 | |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EΦ18 | 吨 | 170 | |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EΦ20 | 吨 | 100 | |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EΦ22 | 吨 | 100 | |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EΦ25 | 吨 | 100 | |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EΦ28 | 吨 | 50 | |
热轧带肋钢筋(螺纹钢) | HRB400EΦ32 | 吨 | 50 | |
合计 | 吨 | 1770 | ||
交货地点: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广州黄埔项目工程施工现场。 | ||||
技术要求:《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直条定尺9-12米,螺纹钢、圆钢直条按国家标准理论重量检尺计算。盘条、盘螺按过磅计重。 钢筋品牌为:广钢、柳钢、韶钢、武钢、宝钢、首钢、鞍钢投标人在报价时须明确。 |
说明:
本次招标数量仅为估算量,具体供应数量以实际工程需求为准。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时,招标人不对投标人进行任何补偿。
4、交货时间:随工程进度需要分批供应,合同工期预计12个月,以实际供应时间为准。卖方须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交货。
5、交货地点: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黄埔项目工程工地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
6.1直条带肋和热轧光圆钢筋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GB1499.2-2007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GB1499.1-2008规定的钢筋技术要求。
6.2热轧光圆钢筋的检验及试验应满足以下标准:GB1499.1-2008、GB1499.2-2007。
6.3以上标准均以国家发布的最新标准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应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颁发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取得第三方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证书或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书,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全部资格要求,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相关证明文件。
3、根据广州开发区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心及施工要求,本次招标钢材品牌为广钢、柳钢、韶钢、武钢、宝钢、首钢、鞍钢。
4、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建设工程供货业绩,在近1年内的钢材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应具有钢材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加。
7、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5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http://ec1.powerchina.cn)免费注册、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料:
提供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扫描件(合并文件上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标书费的转账有效凭据(允许个人办理)发送到邮箱,以供招标组织机构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报名时间截止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本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工本费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00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20000.00元)。支付招标文件费以及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款方式,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人应在汇款备注中详细注明投标项目名称及编号(18153)。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二支行
账 号:5100 1426 2080 5066 9266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7月25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一环路东四段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七楼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招标人或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审查(无审查费用),成为招标人或中国电建股份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综合评估法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制。
1、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当各包件投标人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投标”的,按以上原则补足5家。
3、未进入评审环节的其它投标文件,不再进行推荐。
七、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东四段8号A703室
邮 编:610066
联 系 人:陈丽霞
电 话:028-84475188
物资使用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分局广州黄埔综合整治工程
联系人:熊林
联系电话:15983420098
八、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监察部
监督电话:028-84461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