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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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43万元 |
投标截止: | 2018-07-10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饮用水净化设备 |
欢迎广大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 ZJDF2018-018 2.采购项目:饮用水净化设备采购项目(再次) 3.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4.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预算金额43.00万元。 5.供应商资格条件: 5.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2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4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3营业执照范围含饮用水净化设备制造的供应商。 5.4不接受联合体商谈。 6.1获取方式:网上下载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并于截止到2018年 7 月 18 日12:00时前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报名;逾期不受理。联系地址: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龙泉市华楼街七村联建房3#楼4单元201室)。 7.网上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资料: 7.1报名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可传真); 7.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8.磋商文件价格:500元/份,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9.磋商保证金:人民币5000.00元。 10.交纳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 7 月 18 日下午12:00(北京时间),以到帐时间为准。交纳保证金后由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龙泉分公司于磋商会议现场向其提供收据原件。 11.履约保证金: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12.履约保证金交纳时间:发出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 13、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8年 7 月19 日上午09:30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4、定于2018年 7 月 19 日上午09:30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15、供应商对本项目的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5个工作日内书面(含传真等数据电文,下同)向采购组织机构提出,采购组织机构必须在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正,并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同时视情况作出是否延长采购响应截止时间的决定。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采购组织机构应允许其获取,但其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当按以上要求的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答复。 16、未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请务必到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申请;各供应商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 14、联系事项: (1)采购人:龙泉市乡镇供水站 联系人: 吴芬 联系电话:0578--7212702 (2)代理机构: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丁君君 联系电话:0578--7116770
龙泉市乡镇供水站 浙江鼎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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