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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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16万元 |
投标截止: | 2018-05-18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铲车2台 |
现欢迎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鹤岗市铲车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RHZB2018-093。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为160000元,含税和运费)
4、招标内容:铲车2台,斗容量1.2米;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6、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成相关培训。
7、交货地点: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或资质包括本次采购内容)、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
4、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2015年-2017年,三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或年度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是指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一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凭据。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投标人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信用中国”查询结果(网站截图),如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报名资格将被当场取消。
7、潜在投标人应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单位及法人前三年内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严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8、代理商须出示本项目采购设备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可于2018年5月14日至2018年5月18日(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每天9:00-11:00,14:00-16:00(北京时间、下同)由法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法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要求的全部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过期不候。
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4日15:0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开标地点: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开标室。
五、招标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鹤岗市市政建设管理处
地 址:鹤岗市
联 系 人:白先生
电 话:18904689178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日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丽江路2490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451-84690777
日 期:2018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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