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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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206万元 |
投标截止: | 2018-08-13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防盗门、乙级防火门 |
就项目防盗门、乙级防火门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盗门、乙级防火门工程
二、采购代理机构招标编号:西采(2018)100号
三、资金来源及最高预算限价金额:自筹资金,约206万。
四、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4.1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4.2 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完毕。
4.3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 质量要求:合格。
4.5 质保期:1年。
4.6 采购内容:本项目包含防盗门、乙级防火门购置及安装(详情见附件)。[点击下载]
五、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是) 采购中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是)
经财政部门核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注:如采购货物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要求中的须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六、合格投标人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6.1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
6.2投标人须提供近6个月中任意1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资料:主要是指投标人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投标人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以及缴纳增值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
6.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5须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企业营业范围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6.6法定代表人本人投标的,提供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并提供近6月以来在本单位已缴纳连续2个月及以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明细。
6.7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6.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七、本次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参照洛阳市市级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标准所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
八、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时间:2018年08月07日至2018年08月13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获取招标文件及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到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获取招标文件同时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社保明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加注日期和注明“供本项目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等字样)。招标文件工本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注:(1)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供的证件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开标后,由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资格审查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08月31日上午09时30分。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楼开标室。
采购单位名称:洛阳鑫赟通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芳林大厦2号楼201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6223186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洛阳市新区太康路与汇通街交叉口恒生科技园1号楼903室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0379-63239777 0371-86688490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刘先生、0379-63239777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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