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
招标金额: | 58万元 |
投标截止: | 2018-08-29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微耕机、轨道车、杀虫灯 |
拟就其农业扶持机械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农业机械采购项目
二、招标编号:采计备[2018]180
三、采购预算:58万元
四、采购内容:采购微耕机、轨道车、杀虫灯等(详见谈判文件)
五、供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须具有农业机械经营许可证; 必须取得湖北省农机购机补贴供应商资格;
3、近三年(2015年8月-2018年8月)有类似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5、供应商及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在本谈判公告开始发布之日起前2年内(以裁判日期为准)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媒介为中国裁判文书网;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将作废标处理。
七、谈判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 2018年8月27日 至 2018年8月29日 (北京时间每天上午 8:30 ~ 12:00 、下午 15:00 ~ 18:00)。
2、获取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写字楼12楼)
3、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谈判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社保证明原件领取。
(3)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领取谈判文件时,投标单位必须携带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复印件不退)。
4、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份,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郧西县农业机械管理局
联系人:杨先生 电话:0719-6227120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女士 电 话:13597884219
微信扫一扫二维码,实时接收招标信息
(使用微信扫一扫扫描上方二维码进行支付后即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