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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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70万元 |
投标截止: | 2018-10-23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野外藻类分析仪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就其程--野外藻类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1. 采购编号:WXZXLDZB-2018-065号 2. 项目名称:2018年玉溪水库租地及围网工程--野外藻类分析仪采购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5. 项目概况:
6.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 6.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6.2.投标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3.投标截止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4.投标截止前,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被曝光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投标人,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6.5.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6.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7. 公告期限: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以公告发布次日开始计算)。 8.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10月17日—2018年10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潜在投标人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其获取。纸质标书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电子标书0元。 9.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0.招标文件发售及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获取的方式:网上下载。 10.1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采购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文件等内容,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11.保证金: 11.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肆仟元整(¥14000.00)。 11.2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8年11月5日17:00时(北京时间)。 11.3履约保证金:合同金额的5%。 11.4交纳履约保证金截止时间: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交纳。 12.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1月7日09:00时(北京时间)。 13.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 14.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18年11月7日09:00时(北京时间) 15.开标地点: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丽水市人民街615号商会大厦五楼)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丽水市水利局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聪 联系电话:0578-2225787 地址:丽水市城东路99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泮良英 联系电话:0578-2178105 传真:0578-2781300 质疑联系人:何仪 联系电话:0578-2273006 传真:0578-2781300 地 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8楼802室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丽水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柳乃华 监督投诉电话:0578-2669165 传真:0578-2669165 地 址:丽水市莲都区北苑路190号
丽水市水利局 浙江万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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