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采购材料计划使用自有资金用于本次招标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C、Z型钢供应及相关服务
2、采购数量:见下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型号及材质 | 预计数量(吨)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C型钢 | 100x60x20x2.5、120x50x20x2.0、120x50x20x3.0、160x60x20x2.0、160x60x20x3.0、250x40x15x3.0,Q235B、热镀锌 | 1489.11 | 安徽省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 |
2 | Z型钢 | 250x75x20x2.5、280x75x20x2.5、280x80x20x2.5,Q235B、热镀锌 | 2114.95 |
注:以上招标数量为设计估算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规格和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部分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计量方式:按照理论重量和实际到货数量计算。
3、交货时间:2018年6月-2018年9月(按照安装顺序和施工要求,分批分次到货)。
4、交货地点: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牌楼镇长九(神山)灰岩矿项目施工现场。
5、质量要求:
6.1卖方保证销售的型材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按GB/T6725-2008的要求执行。
6.2外观质量:根据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检查每批货物的外表、质量,并按附件要求测量每批货物的的尺寸,厚度尺寸偏差应符合国家标准,外观检查不应有变形、锈蚀、裂纹现象。
三、招标方式、原则及投标人要求
1.招标方式:本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2.招标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择优选定中标人。
3.投标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货物生产商或者代理商,企业注册资本金伍佰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有良好社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履约记录,有完成本项目合同的财务、生产或供货能力。
3.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为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合格产品。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3.3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供货业绩,在近三年内的类似供货合同不少于3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扫描件);应具有冷弯型材供应及加工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6、本招标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采取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6月06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前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在线报名并上传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针对本招标项目购买招标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加盖公章)和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
1.2资质证明:投标人营业执照、质量管理体系、供货业绩证明文件、自行设计生产标的物能力证明文件,所在证明文件均需加盖公章。
2.已注册、报名、上传合格资料的,请在上述时间内在中国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每套售价为人民币(大写):伍佰元整(¥500元)(出具收款收据,不提供发票)。支付招标文件费采用银行汇款的方式,售后不退,汇款备注中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收款单位信息如下:
户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岭支行
帐号:43001791061050000164
转账备注:财务828账户,18148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 06月 11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科研楼15楼1522室(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投标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如有变动,招标人将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4、递交投标文件前须在中电建集中采购电子平台通过合格供应商审查,成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或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能进行投标文件递交和开标。未办妥成为以上合格供应商造成无法递交和开标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招标机构: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中心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常青路8号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范文胜
电 话:0731-82866309
七、监督机构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监督电话:电话0731-88225729 传真0731-82822109
举报邮箱:4210399@qq.com
2018年 5 月 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