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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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 | 2019-03-08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酒水 |
为满足酒店物资(酒水)正常有序保供,本着质量为先、成本最优的采购原则。
拟对其进行招标,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通过采购平台进行公开招标。
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内容概况:
1、标的物:酒水,具体数量以签订合同后买方当月下达采购函为准。
2、质量要求:所有标的物都必须符合国家质量要求。
3、交货地点: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
4、采购方式: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对品种和数量进行分批次采购。中标单位根据实际下单情况进行备货,选择合理的运输方式,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至指定地点。
二、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为独立法人,个体经营户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资信材料齐全;且必须为持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2、投标单位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具有纳税资格(能够开具税务发票)。
3、投标单位具有正规的标的物经营许可,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4、同意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招议标相关要求。
三、投标申请人须注意事项
1、投标保证金:投标时,投标单位需向招标方缴纳投标保证金 0 (有未结算货款的老供应商,可用货款抵扣),未按照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其为无效报名或无效投标;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或申请作为下次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可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评标结束后,招标方将中标信息及时告知投标单位。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成履约保证金。
3、交货要求:若中标,中标单位应根据下单数量进行备货,按照招标方要求及时交货,对供货不及时给招标方经营带来影响的,中标单位应积极协调货源做好保供并承担招标方调配货源保供产生的经济损失;若中标单位不承担经济损失,招标方有权扣除对应履约保证金或应付货款进行冲抵。
4、质量问题处理:若中标,中标单位所交付产品的名称、质量等不符合约定标准或招标方经营需求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产生的经营实际收入费用。
四、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在阳光采购平台注册时上传。
五、报价原则
投标人在报价时应综合考虑市场波动以及运输过程中一切不确定因素,合理投标报价,投标价格为到厂含税价,合同期内价格保持不变。
六、评标原则
1.报价违背市场价格规律,明显偏低或偏高的,投标单位需重新报价确认。
2. 本次招标原则上按照标的物“单价最低”整体中标,但招标方可根据价格及交货情况,对标的进行拆分中标。
3. 对于招标价格未达到预期的招标小组对投标人报价按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序,投标单位≤5家淘汰一家低价投标单位,投标单位≥5家淘汰2家低价投标单位后,确定中标候选单位进行一轮密封报价;
4.投标单位必须同意相关招标规定,否则予以淘汰。
5.其他特殊情况,由招标小组研讨确定。
七、网上报名地址及时间要求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登陆海螺型材阳光采购平台:(建议用户浏览器使用IE7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按照系统提示要求进行账号注册并上传招标要求提供的资质材料。
2、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9年3月1日14:00-3月8日14:00。
3、资质审核时间:2018年3月8日 14:00-3月8日16:00;
4、发放标书、网上投标时间:自2018年3月13日16:00,通过资质审核的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可在阳光采购平台上进行投标,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28日16:00。
八、保证金缴纳信息
公司名称: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大邑县支行
账 号:22-863101040014740
备注:报名单位在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可下载获取标书,同时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单位账户汇至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拒绝现金缴款(投标单位在海螺型材阳光采购平台查看资格审查合格后即可缴纳投标保证金)。
九、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成都海螺型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加兴 18380274013
联系电话:028-68619532 传真:028-8820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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