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标概述 | |
|---|---|
| 投标截止: | 2019-06-17 招标结束 |
| 招标产品: | 聚晶微粉抛光地面砖、防滑地面砖、内墙瓷砖 |
公司车间现需大量瓷砖,现需进行招标采购,选择供货。
诚邀各单位参加投标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一体化车间
项目位置:山东省邹平市经济开发区会仙一路。
招标内容:新建车间用瓷砖: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约计) | 单位 | 颜色 | 备注 |
聚晶微粉抛光地面砖 | 800* | 4600 | 平方米 | 乳白色 | 优等品 |
防滑地面砖 | 300* | 450 | 平方米 | 与内墙砖配套 | 优等品 |
内墙瓷砖 | 300* | 1100 | 平方米 | 白色 | 优等品 |
二、质量要求:
抛光地面砖产地必须为广东,聚晶微粉(乳白色),超洁亮,优等品,单片重量≥,厚度±,边长±。严格执行国家标准GB/T4100-2015<陶瓷砖>、GB6566-2010<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标准要求,表面平整无凸凹气孔和曲翘,无划痕、无色差,包装箱上标有厂名、厂址、商标和执行标准,随货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杜绝私抛厂产参加投标,。
防滑地面砖、内墙砖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100-2015要求等标准,完全不透水型,优等品,表面平整无凸凹气孔和曲翘,无划痕、无色差,包装箱上标有厂名、厂址、商标和执行标准、随货必须提供检测报告、合格证。
招标时必须各种型号提供样品2-3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取得满足此招标要求的生产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人是代理商的需具有生产单位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2、投标人经营/制造相同或类似产品2年及以上的,有所投标产品的销售业绩且能够提供良好的售后服务,产品无重大质量事故和不良投诉。
3、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一经发现,合同自行终止,并赔偿招标人的一切损失。
4、 参加抛光地面砖代理单位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成立年限不低于2年,须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生产单位参加投标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成立年限不低于2年,否则不允许参加投标。
5、所供产品的生产单位必须具有完整的生产线,原料库、球磨、窑炉、抛光线必须齐全,杜绝私抛厂产品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扣除投标信誉保证金。
四、招标须知及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生产厂家的项目授权书、公司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必须是体现本次投标名称的机打文件,手工填写无效,加盖公司公章、法人签名或盖个人印章)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盖红章做入标书中. (证件不符合要求不允许投标)提供的企业资质如果经落实为虚假资质时将扣除全部投标保证金。
2、投标单位须做标书,标书中注明:
(1)、介绍企业概况、设备数量及状况、近年业绩、产品制造工艺流程。
(2)、标书中应对产品优势、产品质保、售后服务方面优势做详细阐述。
(3)、介绍企业日生产能力,供货运输方式、保证交货期的措施。
(4)、出具砖坯为本公司自产,非外采的书面保证书。
(5)、提供中标后,分批次供货的次数,到货的日期、数量及违约责任。
(6)、 标书中必须注明商务条款和技术规格偏离表。
(7)、 标书中必须附有投标产品省级以上的检测报告。
(8)、 出去产品质量保证书,注明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供货方承担。
以上证件均为有效证件,若因超期或作废等原因导致结算时无法开具正式发票而无法办理货款,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3、招标文件内容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认证标准、国家关于安全、卫生、环保、质量、能耗、社会责任等有关规定以及公认的科学理论有冲突,招标文件相应部分无效,并以上述规定和理论为准(冲突部分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对于招标文件中未涉及的标准要求以国家最新标准为准,无国家标准的依据行业最新标准。
4、必须保证,招标方在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方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5、投标交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与后期中标签合同、开发票的单位名称必须要一致。若卖方中标供货后,由于卖方的自身原因无法开具正式税务发票,所有责任由卖方承担;发票必须开具正式税务发票,否则,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6、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招标方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招标方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招标方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8、争端的解决:因违反或终止合同而引起的对对方损失和损害的赔偿,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投标保证金:
1、资质预审通过后,须交纳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
2、投标人应以现金、电汇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电汇的投标单位可提前从公司对公账户将保证金汇入以下任一账户:
公司名称 | 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名称 | 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
开户行1: | 中国农业滨州梁邹支行 | 开户行2: | 建行邹平支行东城分理处 |
账 号: | 15736601040000677 | 账 号: | 37001837936050005336 |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为(到账时间):2019年9:00之前。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日内不与招标方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3)发生投标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签订合同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执行完毕后无息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在招标方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后,无息退还。
六、投标报价说明:
1、本次投标采用现场报价,投标报价有效期不低于30个工作日,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必须是完税报价,报价报单价按元报价。
2、产品报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税费、运费、卸车费等其它一切费用。
3、报价包括由于材料成本或其他原因引起的价格浮动而导致的全部额外费用。投标人需承诺:如果在报价中有漏项、落项,须由投标人完全负责,招标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4、投标人应承担其标书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七、交货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内生产完毕并货到工地现场。
八、付款方法和条件:
货到工地初验合格后,供方可开具全额正式税务发票提供给需方,付到货数量总金额的95% ,余款5%质保两年,两年后无质量问题到需方财务部门对账,无质量问题无息一次结清。
九、评标原则:
评标原则:根据投标单位的产品质量、投标报价,企业资质、供货能力、信誉程度,售后服务等综合评标,产品性价比高、供货能力强者中标。
十、投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时间:3:00
地 址:山东省邹平市经济开发区魏纺路1号(综合业务楼三楼物资供应部招标室)
电 话: 0543-4162030/4160017
联系人:赵维刚
魏桥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采购处采购三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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