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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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 | 2019-12-15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电梯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梯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名称:电梯设备及安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ZZJCG201903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允许进口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合同包预算 | 投标保证金 |
1 | 1-1 | 电梯 | 否 | 2(部) | 331000 | 331000 | 6600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5.2特定条件:包:1明细 描述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安装、维修资质证书。 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资质证书。(指曳引式客梯) 投标人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C级及以上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指曳引式客梯)。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1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2月10日 11:47 至 2019年12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港区祥云南路宏盛商住楼二楼202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6日 17: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泉港区特殊教育学校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政策由财政部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并会同国家有关部委制定,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
17.1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其中:
(1)我国现行关境指适用海关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区域,不包括香港、澳门和台湾金马等单独关境地区;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综合保税区等区域,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区域,由海关按照海关法实施监管。
(2)凡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不作为政府采购项下进口产品。
(3)对从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再经办理报关手续后从海关特殊监管区进入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认定为进口产品。
(4)招标文件列明不允许或未列明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投标的,均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7.2节能产品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节能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以下简称:“环保清单”)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的产品,或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其中:
(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未列入节能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以下分别简称:“强制类节能产品”、“优先类节能产品”)范围。节能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节能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节能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节能清单的范围。
(2)环保清单所列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未列入环保清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的环境标志产品范围。环保清单中的产品,其制造商名称或地址在清单执行期内依法变更的,经有关认证机构核准并办理认证证书变更手续后,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环保清单中的台式计算机产品的性能参数应与环保清单所列性能参数一致,否则不属于环保清单的范围。
(3)对于同时列入节能清单和环保清单的产品,优先于只列入其中一个清单的产品。
(4)在财政部会同上述国家部委调整公布最新一期节能或环保清单通知发布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的期数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按照最新一期执行。
(5)未在节能清单、环保清单内的产品应提交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7.3列入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第一批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以下简称“信息安全产品目录”)内的信息安全产品,应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即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中国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证书》)和加施中国强制性认证标志。未列入信息安全产品目录的产品,不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产品范围。
17.4信用记录指由财政部确定的有关网站提供的相关主体信用信息。信用记录的查询及使用应符合财政部文件(财库[2016]125号)规定。
17.5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一章。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曾
项目联系电话:0595-87777978、1310787965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泉州市泉港区特殊教育学校
地址:泉州市泉港区南山北路
联系方式:庄先生 189050776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正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曾 0595-87777978、13107879656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泉港区祥云南路宏盛商住楼2楼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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