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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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 | 2020-02-19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供氧、净水设备 |
1.1.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医用中心供氧、净水设备采购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2.1项目名称:医院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医用中心供氧、净水设备采购项目
1.2.2招标编号:0848-1941ZC211154/A-C
1.2.4招标范围:
标段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是否接受进口设备 | 预算金额 (万元) |
A | 医技综合楼净水设备 | 1 | 批 | 否 | 24.50 |
B | 医技综合楼污水处理设备 | 1 | 套 | 否 | 72.80 |
C | 医技综合楼医用中心供氧设备 | 1 | 批 | 否 | 77.22 |
★注:投标人须对所投包内的所有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处理。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2.4 A标段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40天内;
B标段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C标段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60天内;
1.2.5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3.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并提供证明材料: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或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3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 (1)A标段需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质检部门出具的水质检验报告;
(2)B标段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投标人若为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入滇备案证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证书;
(3)C标段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制造商中心供氧注册证和中心吸引注册证;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中心供氧注册证和中心吸引注册证。生产许可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电子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1.3.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其他说明:
1.4.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按照“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 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20〕9 号的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支持监狱企业政策:按照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获取
2.1、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请申请人于2020年2月14日上午09:00时至2020年2月20日18:00时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凭企业数字证书(CA)在电子服务系统内报名,报名成功后于2020年2月20日18:00时前下载并仔细查阅电子招标文件(格式为*.ZCZBJ),以便及时获取本项目其他信息及需要办理的其它相关事项。
2.2、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企业请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并在网上申请办理证书。如果已经办理过云南CA证书,此次投标无需重复办理,直接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待审核通过之后登录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电子电子招标文件。(数字证书领取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联系电话:0883-2155710)。
3.投标文件的递交
3.1、现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11日08时30分,地点为:凤庆县公共资源中心(凤庆县凤平路南段1楼开标室一)。
3.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3月11日08时30分。网上递交网址为:临沧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网上递交投标文件后,供应商还须在开标时间前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CA)到开标地点,并把刻录投标文件的光盘(光盘内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ZCTBJ)同纸质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注:电子投标文件应与纸质文件的内容一致,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为准。
3.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 投标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2020年3月11日上午08:30时以前。
2、A标段金额:4,900.00元(肆仟玖佰元整);
B标段金额:14,500.00元(壹万肆仟伍佰元整);
C标段金额:15,000.00元(壹万伍仟元整);
3、形式: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仅接受在中国注册的银行出具的转账支票、汇票、信汇或电汇凭证(须进账),投标保证金请各投标人在报名期间交至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银行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本单位基本账户中提交,由其它账户提交的将视为无效投标。不接受现金或以个人名义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5.4、退还形式:退还给供应商的对公账户。
5.5、账户名称:凤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凤庆县)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凤庆支行
A标段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230
B标段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012
C标段银行账号:53050177614300000199-0017
财务电话:0883-4262813
(注:潜在投标人电汇和网银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潜在投标人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网上对所投标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进行确认并打印回执。)
5.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纪、违法行为的;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未送达的。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凤庆县中医医院
地 址: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滇红路南段
联 系 人:车老师
电 话:0883-42116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云南云创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高新区海源中路1666号汇金大厦A座19楼
电 话:0871- 64103756
传 真:0871- 64105031
联 系 人:王思霖、张凯
邮政编码:650106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滇池路支行
账 号:8719 0345 1810 1020 1100 082
技术支持:
7.1、联系方式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技术支持电话:400-9618-998 QQ:4009618998
数字证书办理技术支持电话:0883-2155710
办理证书地址:临沧市政务服务大厅一楼
7.2、投标人办理数字证书相关资料及附件:
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①公司营业执照
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③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基本账户开户证扫描件
以上资料需加盖公司章!
⑤《企业证书申请表》;
⑥《企业电子公章申请表》;
⑦《个人证书申请表》;
⑧《法定代表人电子签名申请表》;
⑨《执业资格岗位人员电子章申请表》(若需要办理);
⑩《个人电子签名申请表》(若需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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