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本信息仅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其他任何网站的转载均为非法。 038171、038200广东火电南管公司阿联酋海水淡化项目钢板和H型钢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PEC-HW-02206-01112-2020-0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阿联酋。 送货地点为:广州市云埔工业区东诚片恒达路一号。 一、招标条件 038171、038200广东火电南管公司阿联酋海水淡化项目钢板和H型钢采购(招标项目编号:GPEC-HW-02206-01112-2020-008),已由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详情咨询南管公司或阿联酋海淡项目部。 (二)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包:钢板标包,约270吨;H型钢标包,约1554吨,具体清单见后续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财务实力、技术能力或生产能力与经验,招标人将根据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以及招标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它文件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依法设立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的分支机构,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投标单位或其法人如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该单位无资格参与,投标单位需在公示截止日前提交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站:www.shixin.court.gov.cn)。 (2)投标人近三年(2017.1.1-2019.12.31)钢材合同数量不少于5份,需提供合同的首页(能显示合同编号、采购方、数量)、签字盖章页。 (3)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投标的情形。 (4)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或列入期满已解除。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先进、可靠的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投标人的业绩必须真实(提供联系方式),如发现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应提供经有资质会计律师事务所审计盖章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7)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检查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被查询人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告知函有效期需超过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若查询结果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则评标时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境外投标人不适用)。 (8)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必须在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c.ceec.net.cn)有效注册而且成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非我公司合格供应商,需联系招标人,提供相应评审资料后成为我公司合格供应商后方可参与投标),取得CA证书,否则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04.28-2020.05.02(暂定时间) 获取方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递交方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递交地址: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为准 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七、其他公告内容 7.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 投标方在报名后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将相关资质文件按照上述“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逾期不提供相关预审文件默认弃标。预审通过后,并通过供方评审准入成为我司合格供应商后才能参与投标。 7.2投标保证金: 为保证招标顺利进行,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投标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我司提供的账号。投标保证金为100000元(壹拾万元整),具体保证金账号见后续招标文件。投标结束后,不中标的单位,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的三个月内退还。合同签订且完 成履约担保后30日内退回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7.3标书费事宜: 为保证招标顺利进行,在投标报价前,投标商必须将标书费汇入我司提供的账号,标书费为500元,电汇,由公司基本账号转出。我司提供的汇款账号信息如下所示: 开户单位: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广州南岗支行 开户账号: 44001471003050367152 汇款用途:广东火电南管公司阿联酋海水淡化项目钢板和H型钢采购标书费(如需开票,交完标书费后自行联系招标主持人提供开票信息,逾期导致无法开票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7.4其他注意事项 (1)本批钢材按理计重量结算,允许偏差参考相关标准执行,按长度约定交货的钢材应做到多米不多支,按面积约定交货的板材应做到多平方不多块。 (2)中标供应商须提供真实、有效、清晰的材质书(材质书随货到)。伪造材质书一经发现将会受到严厉处罚,并须承担由其引起的一切损失与责任。 (3)供应商必须按计划数量送货,原则上不可超量送货。 (4)付款方式:电汇或银行承兑。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13%增值税发票后45日后付现金或最长半年承兑汇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纪检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东火电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红荔路2号动力大厦A座 联 系 人:陈工 电 话:020-82219564;电子邮件:104942542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