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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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85万 |
投标截止: | 2020-04-29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医用电梯 |
医院门诊医技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04月23日 19:13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门诊医技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第九五〇医院 | ||
行政区域 | 叶城县 | 公告时间 | 2020年04月23日 19:1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0年04月23日 10:30 至 2020年04月30日 19: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喀什市明宇广场6楼519室 | ||
开标时间 | 2020年05月19日 16:30 | ||
开标地点 | 详见招标文件 | ||
预算金额 | ¥85.6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航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99555432 | ||
采购单位 | 第九五〇医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第九五〇医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航 18099555432 | ||
代理机构名称 | 新疆永信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喀什市明宇广场六楼51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马玉蓉 13369898160 | ||
附件: | |||
附件1 | 门诊医技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docx |
新疆永信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第九五〇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门诊医技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门诊医技楼医用电梯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20- XJZY950YY-100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航
项目联系电话:1809955543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第九五〇医院
地址:第九五〇医院
联系方式:李航 180995554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疆永信国金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玉蓉 13369898160
代理机构地址: 喀什市明宇广场六楼519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医用电梯2部(技术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裁判文书网查询在合同纠纷裁决中不得参加本项目招标,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系统(提供相关查询记录和查询结果并加盖公章);2、具有所投项目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4、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委托人在本单位缴纳的上一季度社保证明原件(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本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原件;5、依法缴纳税收(近三个月)证明原件;6、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7、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原件;8、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9、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上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4月23日 10:30 至 2020年04月30日 1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明宇广场6楼519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下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5月19日 16: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5月19日 16:30
六、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
(3)、《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注:投标商所投产品应优先选择《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四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3号)、《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调整公布第二十二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18〕70号)目录内的产品(须提供节能、环保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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