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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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37万 |
投标截止: | 2020-05-27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窗帘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杭州中学小学窗帘采购及安装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编号: DTCG20200521044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采购
二、采购项目概况(具体以采购文件为准):
序号 | 标项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元)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1 | 杭州**中学小学窗帘采购及安装 | 1项 | 379243 | 窗帘采购及安装,具体采购内容及需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2017年5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企业信用报告(自主查询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方式:
1、采购文件获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上自主获取(未注册政采云账号请尽早办理,注册流程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网上办事指南—供应商注册申请”,咨询电话:4008817190),本项目不提供采购文件纸质版;
3、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本项目不提供纸质版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以注册供应商帐号登录,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本项目采购文件不收取工本费;如仅需浏览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可以游客方式直接下载采购文件浏览);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
通过本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下载的采购文件仅供浏览
5、采购文件答疑:投标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被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评审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6月10日下午14时30分00秒;
2、评审地点: 温州市洞头区新便民服务中心2楼
六、本项目采取电子招投标,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政府采购云平台”将予以拒收。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时间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抓紧办理。
3. 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系统上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即后缀格式为.jmbs的加密标书,下同)”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4. 投标截止时间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登录政采云平台,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解密必须插入CA),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
5. 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或《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供应商自行去政采云系统上进行下载)
6. 供应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声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前将投标样品送到洞头交易中心收标区递交;否则视作供应商未提交投标样品
七、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提供期限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提供期限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3.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4.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5.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本项目对符合财政扶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型)、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价格优惠扶持,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政策,执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优先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相关政府采购相关政策说明部分。
2)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企业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和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相关工作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的通知》(温财采[2020]1号)文件精神,温州市财政局积极协同温州市相关金融机构,加快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各中标供应商可直接在政采云上申请政采贷也可以通过线下申请政采贷活动。
7.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西经二路15号2楼,联系人:吴先生,联系电话:18968849896。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联系人:叶老师
联系电话:0577-56723926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西经二路15号2楼
联系人:吴先生,电话:18968849896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387968
传真:0577-63387900
九、投标保证金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文件】规定,本项目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温州市洞头区教育局
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21日
附件信息:
洞头区海霞中学迁建二期工程、霓屿幼儿园、东屏中心小学窗帘采购及安装采购文件(发送稿).doc
1.1M
融资意向表及合作银行信息登记表.docx
47.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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