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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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 | 2020-09-22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钢筋、工字钢 |
欢迎广大厂家前来投标
本次投标:钢筋、工字钢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
一、前言
**大学钢筋、工字钢等材料采购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发布招标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学钢筋、工字钢等材料采购
2、项目编号:JSDXHQCG2020284
3、项目地点:江苏大学校本部(镇江市京口区学府路301号)。
4、招标范围:详见项目报价表。
5、最高限价:93113.2元。报价超最高过限价,做废标处理。
6、质保期:24个月。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申请人应具备的必要资格条件
1、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招标项目的内容。
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类别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真或者弄虚作假;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报名、投标。
四、报名的单位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所有报名的单位都予参加资格审核。招标人有权拒绝既往工程中业绩、信誉不佳及有不良行为的投标人。
五、潜在投标人
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单位均作为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
2、经资格审核,当合格潜在投标人低于3人时,则招标人采用其他的方式确定该项目的供货单位。
六、报名、投标截止时间
1、报名时间(投标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9:00-9:30。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0年9月22日上午9:30。
2、地点:翰林大酒店2楼(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禹山路333号,江苏大学禹山路1号门对面)。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文件
本招标公告即招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合并装订;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①投标函;
②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法定代表人对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法定代表人办理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④投标保证金银行汇票或本票复印件(加盖公章);
⑤项目报价表;
⑥招标文件要求的及投标人认为应放入的其它资料。
相关表式详见附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核。以上②-④项为资格审核的必要条件,有任何不满足或不完整将导致资格审核不合格。
2、投标人必须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两份(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并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一正两副)密封提交,并在封袋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
4、投标保证金
(1)本项目投标担保方式采用:投标保证金。
(2)方式:银行汇票或本票(不接受其他方式)
金额:人民币壹仟元整
收款人:江苏大学
不得将投标保证金封在标书袋内,否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3)未列入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候选人结果宣布后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4)列入中标候选人后放弃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5、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完成合同签订后即可退还。
6、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九、评标、定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合理低价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进行,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投标文件中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十、招标公告的解释
本招标公告的解释权归江苏大学后勤管理处。如有疑问,请于2020年9月21日10:00前将问题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扫描发至邮箱cgzx@mail.ujs.edu.cn,逾期不予受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后勤管理处,修缮服务中心0511-88780888
采供管理科0511-88797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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