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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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32 |
投标截止: | 2021-01-10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食堂保温厨房设备 |
金华市**大学食堂保温厨房设备招标公告
欢迎广大供应商前来投标
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HQTP2021001
二、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桂二食堂保温厨房设备 | 1批 | 32 | 详细配置及采购要求见本谈判文件第三章 |
三、谈判响应方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谈判响应方的特定条件:
(1)磋商响应人应具有不锈钢厨房设备设计、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的能力;
(2)供应商及其法人代表近三年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谈判人的特定条件: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放
1.本项目的谈判文件和补充(更正、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本文件所涉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电子邮件报名。详见浙师大后勤集团网站本公告下面的相关附件《供应商报名须知》。
现场报名地点: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老行政楼一楼采购部一室)
4.标书工本费:200元/本,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递交至指定地点:浙江师范大学西南门外(保卫处西南门值班室旁),若有变化,另行通知。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579-82291118,邮编:321004。逾期送达或未按本标书要求密封的将予以拒收。
六、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21年1月8日9:30时在浙师大后勤集团三楼会议室开标(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6400元。谈判保证金须在2021年1月7日16:00时前足额交至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指定账户(需注明“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建议采用银行现金、网上银行转账方式交纳,需提前打入指定账号(谈判现场不接受现金),保证金的相关凭证需要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另外单独递交(如为打印件、复印件则加盖公章,如是转账支票还须提供进账凭证)。谈判保证金未以谈判人单位(个体为谈判人本人)账户支付的谈判保证金无效,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人承担。
八、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采用后审制,接受谈判方报名或递交谈判响应文件不表明已获参与谈判资格,经谈判小组审查合格的谈判响应方才有资格参与谈判,不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其造成的损失由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
九、本次谈判信息公告媒体
浙师大采购中心网浙师大后勤集团网
十、业务咨询
项目报名、文件发放、谈判保证金交纳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中心,张老师,0579-82291118
项目联系人:浙师大后勤集团饮食服务中心,钱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5636
此项目不单独组织现场踏勘,有需要的,可联系项目联系人进行现场踏勘。
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师大后勤集团采购管理办公室,俞老师,联系电话:0579-82287677
十一、谈判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缴纳指定账户
户 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金华银行浙师大支行
账 号:0188990181000139
十二、付款票据要求
供应商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单位:金华市浙师大后勤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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