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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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320吨 |
投标截止: | 2018-07-07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普通热轧带肋钢筋 热轧光圆钢筋 |
1.招标条件 1、欢迎广大供应商前来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2 招标内容 2.2.1 招标内容:钢材。本次钢材招标分为 1个包件,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数量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本项目建设工期初步拟定为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必须是营业执照范围内所经营的产品)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等证件); 3.2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注册资金不少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上年度营业额 500万元人民币,且拥有相应的配套生产设施,生产工艺、装备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定,具有全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参与投标报名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300万元,具有生产商授权代理的有效文件; 3.3投标的物资生产商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拥有省、部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3.4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拥有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近三年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3.5投标的物资生产商拥有相关部门颁发的产品质量认证证书; 3.6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供货业绩,近三年内至少有两项国家或大中型重点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况; 3.7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一公局企业黑名单的。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 2018 年 7月 2 日 至 7月 7日17时 4.2获取条件及方式: 4.2.1投标人需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完成供应商注册,否则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4.2.2投标人须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上参与投标,在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在信息平台上操作购买,招标文件整标售价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与项目联系人李书芳 联系,电话:17310738665。(账户信息:户名:中交一公局第五工程有限公司翠湖南路项目经理部;账号:110061415018010034829;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北清路支行)支付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后,投标人应及时告知招标人并及时将付款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单位联系人邮箱,付款凭证上注明单位名称及所购买包件号。 4.2.3成功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人应于 2018 年 7月 2日至 7月 7日17时通过远程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任何疑问均需在投标截止时间 5日前告知招标人并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发送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或招标人单位联系人。有关招标文件的补遗和答疑文件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 5日前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上发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所有PDF电子版投标文件必须于 2018年 7月 13日上午10:00 时前上传至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6.2开标地点: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平台。 6.3评标时间:开标后即进行评标,评标完成后招标人应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公示评标结果。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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