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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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15万 |
投标截止: | 2021-05-27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蓄电池 |
广州**公司蓄电池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含税的招商底价总额为人民币155752.21元,响应人报价不能低于招商底价金额。
备注:请合格的响应人完成会员加盟后参与项目。
1.比价内容:广州地铁
(1)发布项目比价公告,接受潜在响应人澄清文件;
(2)若有澄清,则澄清完成后发布澄清公告;
(3)发布报价公告,接受潜在响应人提交资格审查材料、比价保证金、报价及解密;
(4)确定中价人并发布中价公示。
3.公告及澄清时间、澄清方式:
公告及澄清时间:2021年5月21日至2021年5月26日 17∶00止
澄清方式:城轨采购网提交澄清。
4.响应人需按公告看样集合时间、地点自行前往看样集合地点进行看样,响应人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与项目的,还需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不得进入现场进行看样,每家响应人仅限1名人员进入现场,看样时间地点不再另行通知,具体看样时间地点:
看样集合时间:2021 年5月25日14:30至15:00;
看样集合地点:广州市
看样联系人:郭工 联系电话:18666097933 。
5.各响应人如有澄清,请于本公告时间内登录城轨采购网填写澄清内容,澄清时不得上传与澄清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若发现有提交价格信息者,则其后续报价无效。澄清清单挂网时间(如有)及网上报价时间将另行公告通知。
6. 参与报价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1)响应人须为城轨采购网会员,且注册资金达到 50万元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响应人必须提供具备国家相关单位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相关证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危险废物类别涵盖废铅蓄电池(原件备查)。
(3)响应人必须提供具备国家相关单位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明文件(相关证书需加盖单位公章)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危险废物,若响应人委托第三方进行运输,需提供与第三方合作关系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提供具备危化品运输专用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及危化品运输专用车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提供具备危化品从业运输及配送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响应人有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
(7)在本项目最终报价公告发布时,响应人未被列入《以往项目中因违约被业主拒绝参与本项目的名单》。
(8)响应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以资格审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7.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以下资质审查资料,不得上传与资质审查无关的资料,如价格信息等。具体提交时间以报价公告要求的时间为准,资料上传要求见附件6:资格审查文件上传要求。
8. 处理相关要求:
(1)本合同“危废清单”的回收数量是预测数,具体数量以买卖双方人员确认的数量为准。
(2)回收商须签订合同后在“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的“危废物转移联单(含跨省)”申报手续通过后,才能对业主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回收商应对“危废物转移联单(含跨省)” 申报流程有充分了解,涉及跨省转移的回收商必须在业主完成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批复后,30天内取得省厅颁发的关于本项目危险废物的省内转出,省外转入的危险废物跨省转移行政许可审批批复文件。如回收商无法在限期内完成环保局的危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业主有权不退还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同。
(3)回收地点为:广州地铁各线路车辆段及广州地铁要求的其他地点。
9. 所有响应人须按要求提交比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3520元。比价保证金必须由响应人的银行对公账户转出,否则视为报价无效。本次比价保证金的提交仅接受银行转账的方式。响应人按照报价公告发布后城轨采购网推送的银行账户缴纳比价保证金,具体提交时间见后续报价公告要求,并以收款银行显示保证金到账的时间为准。
10. 合格响应人确定方法:报价公告发布后,所有响应人需按照报价公告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并解密成功、提交响应人资格审查材料及比价保证金,资格审查小组的评委根据公告对响应人的要求,按照附件1《资格评审表》对各响应人进行资格审查,只有满足要求的响应人才能成为合格响应人。合格响应人不足3家,则本次比价失败。
11.本次比价采用以下办法确定中价候选人:
本项目不允许有缺漏。合格的响应人如有报价缺漏项按报价无效处理。
总项总价比:对总项总价进行比较,最高总价的响应人推荐为该项目第一中价候选人,次高者推荐为第二中价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评审价相同者,取注册资金大者列前。如遇评审价及注册资金均相同者,由评审委员会采用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选候选人的排序。
12. 比价保证金的退还:未中价响应人的比价保证金,将在本项目比价结束后予以原路退还;中价响应人的比价保证金,在签署合同并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予以原路退还。如在退还比价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比价保证金金额内扣减后将余额退回。
13.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的,将按照我司《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合作企业、分包商和个人不诚信行为管理办法》、《资源服务中心供应商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没收比价保证金。除此之外,如响应人给业主造成的损失超过比价保证金数额的,响应人应当对超过部分给予补偿:
(1)解密报价后响应人提出撤回或撤销报价或放弃中价资格或对报价提出实质性修改;
(2)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或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
(3)中价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
(4)经查实响应人所提交资料弄虚作假的;
(5)串通参与网上比价相关行为的,如不同响应人的报价文件用同一电子设备(如MAC地址相同)编制、打包加密或者上传的,视为串通参与比价行为之一。
14. 如果第一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或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失信行为,在“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失信主体信息包括: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二中价候选人中价后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业主可确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价候选人中价,或重新组织比价。如果第三中价候选人均不按比价结果签订合同,则比价失败,业主须重新组织比价。
15. 本项目报价响应有效期应在报价截止日后180天内保持有效。若参与报价则视为响应此报价有效期。
16.本公告同时在城轨采购网上登载,请登录上述网站浏览公告及附件的详细内容。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上述各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城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17. 有关此次比价邀请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业主查询。
18.业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权利及在授予合同时对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或拆分的权利。
19. 潜在响应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截止时间前向业主书面提出。
(1)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仓储物流部;
异议受理电话:(020)83159047;
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8号;
(2)投诉受理部门: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资源服务中心纪委办公室;
投诉受理电话::020-83158395;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1238号万胜广场A塔29楼。
业主联系方式
业 主: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荔湾区花地大道南8号
电 话:(020)83159101
邮 编:
联 系 人: 曾生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2021年5月21日
已在轨采购网发布的文本为准,具体附件请登录城轨采购网查阅,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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