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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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 | 2021-09-03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污水处理设备 |
肇庆市**项目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肇庆市鼎湖区城镇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肇庆市鼎湖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
行政区域 | 鼎湖区 | 公告时间 | 2021年08月28日 10:4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1年08月28日至2021年09月0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 | ||
开标时间 | 2021年09月18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305室 | ||
预算金额 | ¥1774.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莫秋燕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602978996 | ||
采购单位 | 肇庆市鼎湖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住建局大院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758-26258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758-2867209-3003 | ||
附件: | |||
附件1 | 01招标文件(确定稿).pdf | ||
附件2 | 协议.pdf |
肇庆市鼎湖区城镇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9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采购计划编号:441203-2021-01327
项目编号:采购DJ2021047
项目名称:肇庆市鼎湖区城镇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人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7,747,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肇庆市鼎湖区城镇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合同包预算金额:17,747,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水质污染防治设备 | 城镇分散式污水处理项目二期工程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 | 19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17,747,000.00 | 17,747,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所约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3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投标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8年9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提供投标函】。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函】。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执行信息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提供投标函】
4.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函】
5.投标人必须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6.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投标时应提交获取采购文件的回执)。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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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年8月28日至2021年9月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地点: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200.00元/套
2021年9月1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端州三路24号(即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楼 305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2、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
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供应商应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https://gdgpo.czt.gd.gov.cn/)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的供应商无需再重新注册,但注册信息有变更的,应对注册信息进行变更)。
4、本项目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该限价,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5、获取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肇庆市鼎湖区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肇庆市鼎湖区坑口民乐大道住建局大院
联系方式:0758-2625811
名 称: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肇庆市星湖大道26号泰湖新城第13栋二层A卡
联系方式:0758-2867209-3003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758-2867209-3003
发布人:广东德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年8月28日
相关附件:
01招标文件(确定稿).pdf
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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