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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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金额: | 31万 |
投标截止: | 2022-12-12 招标结束 |
招标产品: | 电梯 |
【项目概况】
更换安装电梯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丹江口市车站路明珠新天地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HDJK2022-12-1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000-2022-17980
3、项目名称:更换安装电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31(万元)
6、最高限价:31(万元)
7、采购需求: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更换电梯(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30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拟供产品制造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供应商为营销商的,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其拟供电梯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电梯)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A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派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或电气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相应社保证明,目前未在其它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职位。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 本项目√属于□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2月06日至2022年12月12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丹江口市车站路明珠新天地三楼)
3、方式:
现场获取,不办理邮购。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文件领取确认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中小企业声明函》及文件领取确认表;
(3)文件获取登记表。(格式及内容详见采购公告附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2年12月16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市车站路明珠新天地三楼)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12月16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丹江口市车站路明珠新天地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执行: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鄂财采发[2022]5 号) 、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湖北省财政厅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鄂财采发〔2021〕8 号)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
2.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丹江口市北京路73号
联系方式:150716077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丹江口市车站路明珠新天地三楼
联系方式:0719-523410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娟
电 话:1898687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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